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发文日期:2018-09-30
宁发改能源(发展)〔2018〕61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自治区“十三五”各专项规划和市县(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93号)要求,我委对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本)的通知》(宁政发〔2018〕32号),根据“十三五”以来我区能源发展实际,组织完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修订本)》,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