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介绍,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4年9月8日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删除“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条目,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全面取消。对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
为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好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确保新开放措施及时落地,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编制了上海市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相关事项的办理指南,以便外商开展相关投资。
编辑 朱玥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