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宁波市企业百强、浙江省企业百强及中国企业500强的通知
各区县(市)企联/企协、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培育一流企业,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在引领产业升级、强化科技创新、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助力宁波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为“十五五”开好局、把好关,提供坚实支撑。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企联业字〔2026〕7号文件《关于申报2026中国企业500强、制造业500强、服务业500强的通知》、浙江省企业联合会、浙江省企业家协会浙企联〔2026〕1号、浙工经〔2026〕3号文件《关于申报浙江省企业百强、长三角企业百强及中国企业500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与工作部署,同时在新时期深入开展企业调查研究,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企业情况与发展诉求,协助开展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为制定政策措施建言献策,助力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做大做强做优做久,决定继续开展2026宁波市企业百强申报及其分析报告发布,并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国企业联合会、浙江省企业联合会相关文件要求,依规审核、统一推荐参加省百强和中国500强。今年是第 22 次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全市范围内注册的工业、商贸、建筑、金融、交通、物流、通讯、信息软件、房地产等行业的各类所有制企业。
申报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集团中的二级法人只允许申报单项(制造业、服务业)百强,不列入综合百强的申报,行政性公司、资产经营公司、没有产业实体的投资集团公司不参加申报。符合中国企业500强和省企业百强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中国企业联合会、浙江省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正式文件精神和申报要求,由我会统一审核、按标准与规则进行推荐。
二、申报内容标准
1、申报2026宁波市综合企业百强,要求2025年度完成营业(销售)收入达到3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2、申报2026宁波市制造业企业百强,要求2025年度完成营业(销售)收入达到8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申报2026宁波市服务业企业百强,要求2025年度完成营业(销售)收入达到1.4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4、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文件精神,符合中国企业500强申报条件的企业需按要求完成线上线下同步申报,请于2026年5月31日之前,登录www.cectop500.cn网站进行申报。
5、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相关文件要求,申报2026中国战略性新兴领军企业100强,按照中企联要求推荐上报。具体类别按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23号)目录分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行业分类代码详见附件2。
三、申报方法要求
宁波市企业百强、浙江省企业百强及中国500强,实行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申报企业须严格按照填表说明(附件2)规范填写申报表(附件1)。
宁波市企业百强参照国际通行规则进行,以2025年营业(销售)收入为指标,按营业收入确定前100位。
企业百强申报工作,由企业百强工作委员会统筹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
四、申报流程规则
企业申报电子表,可登录www.0574ne.cn下载,申报表须电脑填写,打印后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盖章和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连同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5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材料,统一寄至我会。
仅提供企业申报表或数据不完整又无法核实的,不纳入申报范围。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中国500强企业一式三份,审计报告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申报截至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五、其他事项
1、上市公司填报数据,我会将严格履行数据保密责任,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 因年报披露需延期的,申报企业可提前函告,理由正当并确认的,可适当延期。
2、本次活动不收取申报企业费用。
3、宁波市企业百强工作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及银行等组成。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属宁波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业经济联合会秘书处。
5、联系方式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同济路169号宁波市企协大厦5楼
联 系 人:沈老师 赵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56119054 56119052 56119055
电子邮箱:nbqyjxh@126.com
附件:1、2026宁波市企业百强、浙江省企业百强及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含跨国公司100大、战新企业100强、大企业创新100强)
2、2026宁波市企业百强、浙江省企业百强及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填表说明(含跨国公司100大、战新企业100强、大企业创新100强)
宁波市企业联合会
宁波市企业家协会
宁波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