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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9-07-16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省科技厅] 2019-07-16 17:47 字号:T | T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205号)(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转发给你们,有关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查询、下载。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一、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

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的项目(国科发资〔2019〕205号),请各申报单位在2019年8月6日前提交;申报的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提交项目预申报书,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获推荐的申报单位应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按时将有关纸质申报材料报送项目所属的专业管理机构。

二、项目申报咨询对口业务部门

1.智能机器人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黄绍才;电话:0591-87881286

2.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刘美;电话:0591-87912017

3.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刘美;电话:0591-87912017

4.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黄绍才;电话:0591-87881286

5.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黄绍才;电话:0591-87881286

6.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赵中川;电话:0591-87883286

1-4专项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5-6专项国家对口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详见附件1)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