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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项措施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供稿: | 2022-03-15


      3月14日,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工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等6部门印发《河南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分别从明确服务重点、健全体系机制、创新特色产品、强化联动合作等六个方面提出20条措施,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支持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对全省各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对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授信合作与保险保障100%覆盖。

      明确重点服务客户

      意见指出,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将我省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助推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内市场领先的“小巨人”企业,助推“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国际市场领先的单项冠军企业 要将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拓宽客户基础的重要来源,加大跟踪营销和培育辅导力度,推动企业提质升级。建立健全“白名单”制度,强化金融便利服务,原则上,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均应纳入“白名单”。

      要建立“金融服务专员制”,安排专人重点做好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日常贴身服务,快速响应金融服务需求。要建立行(司)高管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层级定期走访机制,定期深入企业开展服务跟踪后评价,动态调整金融服务举措。要建立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参与或组织线上线下银企对接活动,组织开展拓客营销竞赛,进一步密切银企关系,提升金融服务深度广度。

      完善“专精特新”服务体系机制

      各银行业机构要将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优先支持领域,在信贷规模上优先保障,确保信贷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整体增速、有信贷余额户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

      要完善利率定价机制,疏通内部利率传导机制,用足用活央行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和专项再贷款等优惠资金,对于纳入普惠贷款统计范围的“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要执行普惠贷款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政策。

      要开辟授信审批绿色通道,针对“白名单”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授信需求,要适当简化程序,探索运用信贷工厂、集中作业、前置审批、专人专审等模式,实现即报即审,提高审批效率。

      创新“专精特新”特色金融服务

      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专精特新贷”,满足企业日常资金周转、科技研发、技术改造、成果转化、购置固定资产等经营活动以及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基于企业固定资产购建或技术升级改造需求等,研发提供“厂房贷”“技改贷”等中长期项目融资或融资租赁服务。

      要创新采用数字供应链产品及数字信用凭据等工具,有序发展面向上下游企业的应收账款、预付款、票据、存货、仓单等质押融资业务,以及保函、信用证、资金监管等多样化金融服务,培育小微企业客户集群,支持其融入行业龙头企业供应链创新链。

      鼓励省内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具备条件的法人银行业机构,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提供“商行+投行”的跨市场服务,依托总行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和服务体系,加强与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各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协同合作,甄选创投机构已投资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探索开展基于“贷款+可转债/可认股选择权”模式的投贷联动业务,为优质项目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要抓住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带来的业务机遇,联动优质券商,为企业提供上市顾问、IPO保荐承销、募集资金监管等金融市场服务。要充分发挥承投联动优势,为企业提供债券承销、债务融资工具、并购贷款等融资支持,拓展企业债务融资产品服务体系。

      各保险公司要围绕企业融资、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等领域创新风险,积极推出“专精特新险”,为企业提供信用保证保险等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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