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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专精特新-新闻 > “小巨人”企业上市 云南省级财政最高奖补1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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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2023-06-19
日前,云南省财政厅将《云南省财政金融协同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的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其中提出,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融资发展,拟从9方面进行扶持,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600万元奖补。
金融机构优先支持
强化金融精准服务方面,组建金融服务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项行动组,与金融机构共享企业名单,开展系列政银企保互动及金融政策宣传活动。通过云南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融资服务专区,推送银行业金融机构“一企一策”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列为优先支持对象,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支持。
加大贷款优惠幅度方面,力争2023年至2027年全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利率不高于同等规模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有贷款余额户数不低于上年末户数。
促进融资担保增信方面,通过云南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风险分担资金池安排专项额度,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融资增信。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省融资担保公司及其所属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贷款,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3%/年,省级财政按照1%/年给予差额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以下的担保贷款,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5%/年,省级财政按照1.5%/年给予差额补助。
提高贷款贴息支持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不含贴现和转贴现),按贷款企业实际贷款金额的2%给予一年期贴息补助,单户累计补助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吸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0类重点群体就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规定发放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按比例给予贴息补助。
强化上市企业精准培育
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方面,支持“科创贷”等科技贷款损失风险制度体系下合作的金融机构安排专项额度,为符合支持范围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融资增信。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财政部门结合综合质押率按贷款利率的50%给予一年期贴息补助,贴息利率最高不超过5%(含),单户年度补助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在科技创新融资评价体系下发生的科技贷款,按贷款利率的70%给予一年期贴息补助,贴息利率最高不超过5%(含),单户年度补助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方面,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作为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行动计划重点服务对象,力争推动2家以上企业成功上市。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赴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和“专精特新培育板”挂牌展示,强化上市(挂牌)企业精准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600万元奖补 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补 通过新三板挂牌,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补 通过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