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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专精特新-新闻 > 福建:设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 首期规模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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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2024-02-22
2月21日,福建省近日发布公告称设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首期规模80亿元。
本次支持对象是经福建省工信厅认定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仍在有效期内的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包括厦门市企业,厦门市企业享受厦门市的有关贴息政策)。企业应正常生产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其中,贷款利率由企业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应不高于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本专项贷款支持的是当年新发放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含无还本续贷),不支持随借随还的额度循环使用的贷款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予以年化1%贴息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20万元(即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一年期以内的贷款按实际期限贴息,发放期限超过一年的中长期贷款按1年贴息。同一笔贷款已享受省级财政其他贴息支持的,不再享受本专项贴息政策。
此外,贴息资金采用“先贴后补”方式,各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按直接扣减省级财政贴息后的实际执行利率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