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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2024-10-21
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新闻发布会18日在广州举行。从会上获悉,广东已出台《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广东省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两份新文件。
“这两份文件是我们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抓手和可操作细则。”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厅长王月琴介绍称,《实施方案》和《工作指引》两份文件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痛点和堵点,聚焦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问题,突出机制改革和部门协同,旨在打通政策法规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王月琴称,《实施方案》的主题词是放权、激励和保障,是国内首个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两办”名义出台的聚焦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的政策文件。
根据《实施方案》,广东的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可以自主开展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不需报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对转化的成果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 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国有资产清产核资时不再包括职务科技成果。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有时会让科研人员感到为难。比如在转化前的定价环节中,如果成果定价过低或转化失败,就可能触及“国有资产流失” 而如果成果定价过高,企业和金融机构可能缺乏投资意愿,单位有可能面临“国有资产闲置”的问题。
《工作指引》有望消除这种后顾之忧。据介绍,这是国内首个由政府部门牵头制定、具有实操性的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文件。
《工作指引》明确,尽职免责认定的主体是广东省科技部门和高校、科研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解决了“谁来管”的问题。同时,明确了尽职免责的条件和免责的情形,解决“管什么”的问题 明确了启动认定工作的条件及认定工作流程,解决“怎么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