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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工信部:四项举措推进长三角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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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2018-06-26
     
      6月21-24日,为推进长三角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区域协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高云虎带队前往江苏省、浙江省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调研,并在浙江省衢州市组织召开了长三角地区工作座谈会,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活动及会议。
      调研组在无锡市、衢州市实地调研了格林美(无锡)、华友钴业等综合利用企业,听取了企业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企业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工作现状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座谈会上,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三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别介绍了工作进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加快区域合作提出了思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