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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与天津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及落地协议

供稿: | 2019-11-08

      10月14日下午,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天津大学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共建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宁波市和绍兴市分别与天津大学签署落地协议。

      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天津大学党委书记李家俊,浙江省副省长高兴夫,省科技厅党组书记何杏仁,省科技厅厅长高鹰忠,省教育厅、宁波市、绍兴市政府等分管领导出席签约仪式,活动由省政府副秘书长董贵波主持。

      天津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其中,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拥有多个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学科排名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第一。浙江是石化产业大省,2018年度石化GDP在全省占比为25%。双方合作共建研究院,利于优势互补,互惠共赢。

      根据省校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聚焦加强战略咨询合作、加强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合作共建创新研究平台、合作共建重大产业化平台和合作开展多层次人才交流培训实习五大方面。未来5年内,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将在浙江省建设能源化工研究、化工新材料研究、生物医药研究、化工安全与环保研究、精细化工和先进材料研究、生物医药研究、化工安全环保研究与培训等7个研究中心和产业孵化园,同步建设天津大学浙江研究生院。

      未来,双方还将在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积极探索共建创新载体的新路子,努力把研究院建成校地合作的新典范,为区域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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