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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第三批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与培育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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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2019-12-20
日前,浙江省科技厅公示了第三批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与培育名单,47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列入省级创建名单,8家列入省级培育名单。其中,温州市7家单位列入创建名单,上榜数量与杭州并列全省第一。温州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温州市正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启动环大罗山科创走廊建设,加速集聚激活创新资源,不断完善产业创新服务体系,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多点开花,为壮大中小微企业,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打造新平台新引擎。
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是省委省政府构建区域创新体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也是温州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具体指的是以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聚焦新动能培育和传统动能修复,集聚各类创新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业态创新、营销模式创新等全链条服务的新型载体,对于补齐产业公共服务短板、完善产业创新生态、推动块状经济转型升级、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截至目前,温州市累计认定市级及以上创建(培育)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32家,其中13家列入省级创建(培育)名单。
根据《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和《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有关规定,浙江省科技厅在各市推荐申报基础上,会同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共有47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列入省级创建公示名单、8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列入省级培育公示名单。瓯海区成为全省为数不多同时有两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列入创建名单的县(市、区)。
瞄准产业升级方向,布局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推动创新要素互联互通,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服务链融合,突破产业升级痛点堵点,引领中小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此次晋升为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与培育名单的7家单位,结合各自产业发展特点,因地制宜探索多种建设运营模式。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增强创新服务能力,加快构建动能强劲的经济生态,去年该市率先制定出台了《温州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并对重点(优势)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进行布局。此外,该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对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给予扶持,三年建设期内通过年度考核的,市财政每年将补助100万元。
下一步,温州市将继续加快推动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根植块状产业集群,完善现有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功能,重点提升综合体与当地实际的匹配度、与产业结合的紧密度、创新资源的集聚度和创新全链条的协同度,真正让企业有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