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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施行新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供稿: | 2020-01-03

      近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共六个部分49条,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兴豫战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总体要求,作了较为全面的制度设计。

      记者查阅新修订的《条例》了解到,新修后《条例》有以下亮点举措:一是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科技报告制度和科技成果信息系统,以实现信息共享 二是允许国家研发机构、高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 三是认同科技成果奖励和报酬的支出计入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四是提出院所设置的成果转化专职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绩考核等待遇方面与科学研究和教学人员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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