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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为中小企业送上减税“大礼包”

供稿: | 2020-02-21

      受疫情影响,部分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如何减轻他们的负担?近日我省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提出一揽子税收支持政策。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陆续推出一系列减税新政。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获悉,我省将执行好各类税收支持政策,优化办税服务,为中小企业解困。

      【政策解读】

      看举措 减免多项税收 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负

      《措施》明确,按各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指挥部安排,参与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物流企业车辆,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 已缴纳2020年度车船税的,在下一年度应缴车船税中抵减。“此举将进一步减轻参与疫情防控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说。

      减免的范围不仅只针对参与疫情防控的物流企业。记者梳理发现,从国家到省上,都明确了对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企业的减免政策,包括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中小企业来说,税收减免能帮助他们‘喘口气’,更好应对疫情的冲击。”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税务系主任刘楠楠一直在关注疫情期间的税收政策,她说,对中小企业来说,缴纳比例较高的就是增值税,此次国家出台的政策正中问题“靶心”,而我省提出为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也是进一步为企业减轻负担的切实举措。

      除了减免相关税种,《措施》中还提出,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可依法提请合理调整定额。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国家层面出台的税收政策明确,对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等四大类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等。

      看服务 延长申报期限 拓展“非接触式”办税

      记者查询“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发现,该局已梳理发布防控重点物资生产、医疗防治、复工复产、公益捐赠等五个方面的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共51条,并开通快速查询系统。

      “我们还延长了2月申报纳税期限。”上述负责人介绍,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延期。同时,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务机关将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为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疫情可能带来的资金困难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加强与银行机构的合作,加快网上“银税互动”进程,为中小企业提供纳税信用贷款。联合邮政部门推出发票免费寄递服务,自2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免收中小企业等纳税人通过网上申请领用发票、代开发票的邮寄费用。

      为减少中小企业等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次数,避免人员聚集,该局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优化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网上办税缴费平台。目前,我省已实现税收信息报告、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大部分涉税业务以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等事项的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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