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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颁布新政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供稿: | 2020-02-21

      近期以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不少企业、项目做好复工准备,有的已经复工复产,一场经济战“疫”打响。此刻,银川市印发了《银川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从资金支持、政务审批保障、防疫措施保障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支持和帮助我市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持续资金支持让民企更有安全感

      此次疫情对于中小企业,尤其是以服务业为代表的线下实体影响较大,注入流动资金是保障实体经济复苏的重要“强心剂”。《十条措施》提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

      在资金给予足够支持的同时,《十条措施》明确提出要降低融资成本,给企业减负。对受疫情影响造成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生产、销售、运输等相关企业的紧急融资需求,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简化担保流程、降低担保费率到1%以内,取消反担保要求。

      降低经营成本并予以补贴

      疫情期间,对承租市本级管辖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半”,即前两个月房租免收、后三个月房租减半征收,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月。积极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充分考虑中小微租户、团队(租户)因疫情停止营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对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经营时段内的租金参照“两免三减半”予以减免优惠扶持,财政给予必要的补贴。以2019年度已缴从租计征房产税税额为参考补贴标准,按照月度租金实际减免情况,对免租金的企业财政依据上年度同月已缴税额度予以补贴,对减半租金的企业财政给予上年度同月已缴税额度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月。由市财政将资金切块给县(市)区进行核实补贴落实。

      同时,还将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疫情期间在市各银行机构的小微贷款、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或还款困难的,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或给予续贷。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基准利率50%的贷款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对于因疫情影响暂无法及时足额缴纳贷款担保费的中小微企业,可给予3个月宽限期。

      对于民营企业,此刻能够快速回笼资金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十条措施》提出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有企业要依法履约,坚决防止形成新的拖欠。此外,对现有企业技改转型生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手套、医用护目镜、红外测温仪、医用消毒杀菌等防疫用品的,按技改投资额比例给予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新建项目开通“绿色通道”

      支持现有项目开工恢复的同时,《十条措施》提出了对新建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对辖区内落地及建设的各类项目,早期介入、贴近服务、随到随审、科学审批,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48小时内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对受资质条件限制,有产能可以生产的企业,特事特办,先生产、再走程序、补手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企业在用工、用能、物流、资金等方面存在困难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重点解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的困难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批准。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更加需要岗位稳定,受疫情影响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实施灵活用工政策,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银川市通过制定对中小企业的帮扶政策,为企业的陆续生产开工、复工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市委、市政府与全市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决心,也给企业吃了“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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