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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最高奖励100万元!四川资阳市10条政策激励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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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2020-02-26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2月25日,据了解,资阳制定了10条政策激励科技创新,其中最高奖励100万元。
加大国省科学技术奖和专利奖奖励力度,对以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新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对以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新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 对新获得中国专利(含外观设计)金奖、中国专利(含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新获得四川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专利权人,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对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且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企业,在被认定前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对成功认定的给予15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型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对市级科技型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总额给予5%、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补助。
支持建设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对新认定的国、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省、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省、市级科普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支持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国、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分别一次性给予7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省、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补助 支持发展科技服务业,对在资阳市注册的科技服务业企业,根据科技服务业务开展情况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金补助。
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对新认定的国、省、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成功贯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积极鼓励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对入选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和中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菁英大赛决赛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入选四川赛区决赛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助。
同时,还将设立市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口腔装备材料、汽车机车、生物医药、节能装备等高新技术领域和柠檬、蜜柑、蚕桑、生猪山羊、道地中药材等区域特色农业,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