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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宁波出台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供稿: | 2020-03-13

      日前,青岛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从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完善政策执行四个方面出台18条政策,为中小企抗疫保驾护航。宁波也于近日出台18条意见,在社保、金融、财税、外贸、房租减免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为稳定职工队伍,青岛出台了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支持鼓励各类灵活用工信息平台发挥作用等3项政策。其中,援企稳岗政策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金融支持方面,青岛提出,各银行机构在满足疫情防控领域各类企业信贷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无还本续贷占比,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平均增速。宁波提出,地方银行法人机构信贷支持政策,按照总规模100亿元的额度,为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的企业,贷款减免3个月的利息。对中小企业和三农主体减免或减半收取担保费,努力保持中小企业有充足的流动量流动性。

      减税降费方面,青岛提出,疫情期间,国有、集体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创业载体要带头减免承租的小微企业房租,鼓励其他民营小微企业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宁波提出,对租国有资产的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两个月的房租。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园、创业园、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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