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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小企业承租国有经营用房免3个月房租

供稿: | 2020-04-02

      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网上办、不见面”,对列入疫情防控相关应急项目清单的项目,24小时内办结 2020年2月至6月,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在按下复工复产“快进键”的同时,天津密集出台惠企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提振信心。

      最先出台的是“惠企21条”。2月7日,天津围绕补短板、稳预期、保用工、助科研、减税费、强金融六大方面,推出21条措施。

      此次措施以“为企业解困”为出发点,尤其重视政策的实操性。如,在补短板方面,提出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全面落实“网上办、不见面”,对列入疫情防控相关应急项目清单的项目,24小时内办结 因前后置手续交叉不能按时办结的,先开工开建,相关手续后补。在保用工方面,建立重点企业用工输送奖励机制,对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重点缺工企业一次性输送30人以上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输送人数和稳定就业时间,按照每人最高600元标准给予奖励等等。

      “惠企21条”还多次提到“特事特办”“绿色通道”,在项目审批、金融支持、生活必需品保障上为疫情防控“开绿灯”。

      这次疫情中,不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对资金成本比较敏感、业务的多点支撑相对较弱,面临着经营困境。3月15日,天津出台27项举措,从阶段减免税费、促进就业稳岗、降低要素成本、强化金融支持、优化服务保障等方面,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轻装上阵”。

      “27项举措”不仅针对性强,而且“真金白银”、切实为企业解难题。其中提到,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个体工商户凡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它还要求,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费提供人员招聘、用工输送等针对性服务。对承租天津市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房租、3个月房租减半。2020年2月至6月,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

      “惠企21条”和“27条举措”的接连出台,为企业送上了“及时雨”。在这套政策“组合拳”的推动下,天津正奋力将失去的时间“抢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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