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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出台科技创新12条措施

供稿: | 2020-05-19

      5月18日,从贵阳市科学技术局获悉,《贵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近日出台。措施共分为12条,涉及31个方面具体鼓励措施和条款。

      12条措施包括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完善创业孵化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化科技合作交流、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应用、支撑新产业快速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激发区域创新创业活力、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和监管力度等方面。

      其中,在推动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中,我市将对企业自建研发平台获市级认定的给予10万元补助,每年基于运行情况择优再给予1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由市对应主管部门给予100万元补助,国家级给予500万元补助 对新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工业设计中心,由市主管部门和所在的区(市、县、开发区)按一定比例给予省级100万元、国家级500万元奖励。同时,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每年度根据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情况择优给予每家最高500万元补助。

      在完善创业孵化体系中,我市将对新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补助 对新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补助。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我市将对新获批的市级、省级、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补助。每年基于技术合同成交额,择优认定10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单位,给予15万元补助 三年内取得显著试点工作成效的,认定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单位,再给予20万元补助。同时,鼓励企业引进“数博会领先科技成果”,按照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的20%比例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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