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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2020-05-2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让企业稳得住、能发展,近日,福建省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既立足解决当前中小企业存在困难问题,又着眼长远谋划推动平稳健康发展,从畅通产业链条、帮扶纾困解难、支持企业融资、加大财政支持、推动市场开拓、实施梯度培养、引导提质增效、强化服务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等九个方面提出24条措施,贯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断点,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突出获得感。落实阶段性免征中小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延长减免、缓缴社会保险金政策等,普惠性强,企业受益面广。加大减免承租国有房产租金力度,至今年6月底,对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免收或减半收取房租,服务业小微企业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响应广大中小企业呼吁,首次提出中小企业获得相关财政资金补助可叠加享受其他省级资金补助,最大限度发挥不同政策奖励的叠加效应。
二是突出解难题。针对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趋紧、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用好首期100亿元贷款额度的省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设立规模10亿元的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提高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首次提出建立“白名单”制度,将有限的信贷资源向产业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高、信用记录优的中小企业倾斜,提高新发放贷款中的“首贷户”、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和无还本续贷业务比重。在前期应收账款融资试点基础上,扩大支持范围,省级财政对供应链核心企业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拖欠征迁补偿款,首次将其纳入清欠范围,要求各级政府要及时支付。
三是突出提质效。深化“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成长链条,按照中小企业成长规律,给予不同阶段政策扶持,首次提出对梯度培养成效明显的设区市给予正向奖励,激发各地打造企业成长链条的积极性。“个转企”方面,给予工商登记注册、过渡期支持、契税免征政策。“小升规”方面,建立“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库,实施“一对一”精准对接服务。“规改股”方面,每年要筛选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库,在企业改制、政策培训、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股上市”方面,鼓励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延续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策奖励,首次提出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0万元奖励,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四是突出抓落地。首次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市、县(区)“政企直通车”平台,推动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延伸服务中小企业触角,畅通企业咨询政策、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表达诉求的便捷渠道。重点是推进省、市、县(服务站)三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形成“1+10+N”服务平台网络,对完成建设验收的各级平台给予补助 对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开展运营考核,对完成考核目标任务前10名的平台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运营补助。同时,经过前期各方的共同努力,目前省市县三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已实现全覆盖,下一步将进一步发挥协调机制的组织领导、政策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通过第三方评估及结果应用,督促倒逼各级政府优化创业创新创造环境,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