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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2020-06-09
近日,云南省科技厅官网发布《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省属科研院所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可申报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时间截至6月29日。
根据《云南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云南省从2020年开始,连续3年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过建设,充分发挥高校、省属科研院所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重要作用,激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着力做强技术转移机构及队伍、做畅技术转移转化通道、做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其中,建设单位需满创新管理机制,畅通转移转化渠道。引导各高校院所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管理制度,探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落实改革要求,推动成果转移转化。引导各高校院所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及科研自主权下放规定,将各项规定要求落实落地落细。坚持市场导向,强化产学研结合。引导高校院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协同创新机制,畅通面向市场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加快面向市场开展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方案》提出,建设单位需要承担本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知识产权的管理、运营和服务职能,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技术需求分析研究,组织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开展研究开发,提高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针对性。梳理本单位和行业内的科技成果面向社会需求开展对接、推广和应用。并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科技扶贫、科企合作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等。
为保障建设工作,省科技厅从2020年开始,对新成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和已成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加强经费支持和绩效奖补,主要用于机构条件建设、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