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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出台 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 加快培育新兴产业

供稿: | 2020-08-10


      天津市政府近日出台《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支持发展智能制造,加快培育新动能。对制造业企业购置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的,最高给予5000万元支持 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购置研发设备提升创新能力的,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该《措施》对企业智能化升级、工业互联网发展、培育新兴产业等7个方面的26个子项提出具体的支持措施,每项措施都用真金白银说话。

      在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方面,最高拿出1000万元支持国家级或市级智能制造领域试点示范、新模式应用企业 工业企业在实施智能化升级中发生的设计咨询诊断费用,给予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在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方面,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培育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服务商 对国家或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内外网络、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等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支持工业企业上云,对上云工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支持新型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对新建并投入运营的第五代移动通信(5G)基站给予每个基站2万元奖励,对光网络单元(ONU)、内容分发网络(CDN)以及5G应用场景、试点示范、国家重大专项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在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方面,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对国家“核高基”(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基础软件)、“芯火”双创基地(平台)等集成电路重大专项、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取得突破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分级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设计企业开展多项目晶圆(MPW)及首次工程批加工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对获得国家专项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取得突破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增长幅度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对我市自主品牌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生产企业,按销售额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支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集成应用、软件首版次示范应用,对列入我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目录的制造企业、开展首版次软件产品产业化的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对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及服务支撑平台、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及涉及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等项目,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支持区块链产业创新发展,对区块链核心技术研发、国家级区块链应用示范等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支持智能科技应用场景建设,支持人工智能、车联网、大数据、区块链、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等示范应用场景建设,支持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重大项目、平台,对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另外,对支持发展绿色制造、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支持优质企业发展、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都提出了明确的奖励措施,最多的一项,为鼓励科研院所来津发展,对落户我市并已组建科研团队、开展智能科技研发工作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院所,给出了3000万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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