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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 聚焦国际开放创新中心建设

供稿: | 2020-08-14

      近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吹风会,重点介绍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国际开放创新中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有关情况。

      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南部与香港接壤处,包含深圳河南侧的香港园区和深圳河北侧的深圳园区。此次出台的《若干意见》聚焦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的发展。

      吹风会上,深圳市发改委副主任曾坚朋介绍,《若干意见》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深圳园区的重要使命之一是要在科研管理上全面学习借鉴香港卓越高效的制度,主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粤港澳大湾区整体科研效率提升。

      二是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开放创新先导区。中央已明确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深圳园区将在国际化、市场化探索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若干意见》明确深圳园区将聚焦信息、生命、材料科学与技术领域,合作引进一批港澳及国际化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机构,落户一批国家制造业、技术及产业创新中心,并且围绕集成电路、5G通信、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深港优势产业领域,合作开展核心技术攻关与中试支持计划,共建国际一流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三是构建灵活高效的财政支持体系。《若干意见》提出单列深圳园区专项资金,加大对港澳和国际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 发挥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对深圳园区的统筹执行主体作用,注重市场化运作,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深圳园区的开发建设和科研合作。

      四是强化空间保障与基础设施建设。深圳园区土地面积仅有3平方公里,且目前以高度建成区为主,空间资源上并不占据优势。为此,《若干意见》明确要坚持“空间优先保障科研需要”原则,加强深圳园区的空间规划保障,研究制定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专项政策,释放更多的科研空间。

      五是注重深圳园区与香港园区的协同发展。合作区“一区两园”,两个园区协同规划、建设和发展,深圳园区服务、配套港方园区是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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