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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2020-09-17
昨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发布相关信息,助力本市智能制造领域发展。
营造大数据发展良好环境
市委网信办结合本市大数据产业、网信军民融合发展实际印发了《实施细则》。对产业重点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对获批国家试点示范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鼓励各区、有关部门支持和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营造本市大数据发展的良好环境。
本市近期出台支持发展智能制造“升级版”政策。在大数据领域,保留了2018年两项政策措施。今年政策中增加了支持市级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最高200万元)、大数据企业评估(最高50万元)、大数据交易(最高100万元)和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评估(最高50万元)四项政策措施。目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市委网信办落实<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 实施细则》,已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升级发展
市工信局支持制造业企业购置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支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购置研发设备提升创新能力,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对国家级或市级智能制造领域试点示范、新模式应用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升级发生的设计咨询诊断费用,给予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补助 培育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服务商,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国家或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内外网络、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等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支持工业企业上云,对上云工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支持新型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对新建并投入运营的第五代移动通信(5G)基站给予每个基站2万元奖励,对光网络单元(ONU)、内容分发网络(CDN)以及5G应用场景、试点示范、国家重大专项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另外,针对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支持发展绿色制造、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支持优质企业发展、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等方面,也给予资金补助奖励支持。
此外,市科技局支持创建综合性技术创新中心,鼓励科研院所来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