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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15条措施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

供稿: | 2021-03-02

      3月1日,《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经新一期市政府公报正式印发。《若干举措》从四个方面提出了15条具体举措,通过多维度、多举措,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对深圳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作为此次参与制定单位之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表示,《若干措施》旨在深化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科技成果产业化体系,完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记者注意到,此次《若干措施》将从实施高质量成果“创新工程”、实施成果产业化“畅通工程”、实施成果产业化“支撑工程”、实施成果产业化机制“保障工程”四个方面展开。

      在具体措施中,提到了基础研究固本强基计划。未来,深圳将不低于30%的市级科技研发资金投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围绕前沿基础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科学问题,开展长周期、高风险的原创性研究,同时,还将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承担符合深圳产业布局的技术攻关面上项目、重点项目、悬赏项目、重大项目和战略性项目。

      中小试基地建设方面,未来深圳将支持专业性和综合性小试中试基地建设 支持在深圳国家高新区建设科技成果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探索运营新机制。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小试中试服务平台基地。

      此外,《若干措施》特别提到了科技应用示范的推广计划。未来,深圳将在5G、工业互联网、智能交通、医疗与教育、智慧城市、产业数字化、政务服务、工业级无人机、工业级无人车辆、无人机械等领域组织实施应用场景与应用示范项目,并支持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

      《若干措施》还在支持科技成果融资方面提出了明确举措。深圳将建立市科技研发资金与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金融资本的联动机制,引导和促进南方创投网投资联盟成员单位对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同时,深圳也将依托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南方创投网等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支撑平台,以企业融资及项目合作需求为导向,完善科技成果常态化路演机制,实现评估、咨询、融资等全链条多态化对接,为高科技成果项目在早期、中期及后期各个阶段提供全方位、全流程专业咨询与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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