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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颁布全国首部产业科创促进地方条例

供稿: | 2024-02-20


      2月18日获悉,《扬州市产业科创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以产业科创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

      扬州市科技局局长王友芳介绍,《条例》共7章39条,从“为谁创新”“谁来创新”“创新什么”“如何创新”4个根本问题谋篇,围绕活动、主体等方面,搭建了扬州深化产业科创名城建设的制度框架。结合地方产业基础,《条例》明确高端装备、新能源等六大产业科创方向,强化载体平台打造、人才引育评用、企业梯队建设等典型举措对产业科创的促进作用,以法律法规护航扬州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双向奔赴”。

      “《条例》聚焦产业科创这个主题,旨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机制以及联席会议制度。”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彭苏宁说,“同时,《条例》确立财政科技投入‘两个确保’机制,在财税、金融、用地、人才等方面予以政策保障,制定了尽职免责条款等。”值得一提的是,《条例》针对扬州产业创新链上存在的问题,在现有产业基础上,明确提出对有潜能、有空间的领域进行重点布局、重点投入、重点保障。

      同时,《条例》着力推进科技立法的本地化。比如,“绿扬金凤”计划、科创助航特派团、科技产业综合体、团室共建等扬州在创新发展实践中产生的特色经验在《条例》中被总结、提炼、固化、转化为法规性措施。

      此外,注意到,为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规定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提高至80%,职务科技成果在国有资产中单列管理 国企研发费用在经营考核中视为利润加回 在科研项目中赋予科技人才更大自主权、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 探索域外创新中心和域内创新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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