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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管理办法

供稿: | 2024-03-04

      为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约化发展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近日印发《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培育扶持、动态管理、附则等六章21条。其中明确集群认定应当满足依法合规经营、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成效显著、产业链供应链协作高效、协同创新能力较强、数字化转型效果明显、绿色化发展水平较高、积极参与产业开放合作、治理和服务能力较强等9项条件。市区两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重点围绕提升集群主导产业优势、激发集群创新能力、推进集群数字化升级、加快集群绿色低碳转型、深化集群开放合作、提升集群治理和服务能力等6方面开展集群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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