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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已累计培育136个省级产业集群

供稿: | 2024-04-22

      近日,《江西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从会上获悉,截至2023年,全省累计培育了136个省级(含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3.5万亿元,占全省规上工业比重达到82.4%。赣州市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业集群成功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全国共45个) 江西省连续两年每年5个、一共10个上榜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总数列全国第四位。



      据了解,3月18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江西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4月20日,《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

      近年来,江西锚定重点产业,持续用力,成功实现万亿元、五千亿元和千亿元产业的重大突破。当前江西进入了工业化中后期,正处在厚积薄发、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接续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委、省政府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就是高位推进“1269”行动计划,建设12条重点产业链、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通过抓重点产业链实现集群化发展,推动该省工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可以说,加快推动重点产业集群化发展,是江西制造业质量和规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和重要方向,是制造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必由之路,也是打造区域品牌、推动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管理办法》全文共5章18条,内容重点突出了以下几个方面。

      江西省从2004年开始部署省级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工作,截至2023年,累计培育了136个省级(含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约3.5万亿元,占全省开发区营收比重九成以上,成为全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坚实基础。《管理办法》明确先进制造业集群必须依托现有省级产业集群开展申报,且核心集群在上年度综合考核中达到良好等次以上,旨在推进现有省级集群提能升级,为先进制造业培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江西省以《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遴选培育省先进制造业集群,作为创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后备力量等。

      同时,强化《管理办法》实施,引导省、市、县、园区在制定落实“1269”行动计划的具体举措基础上,形成推进重点产业链及重点集群发展的合力。促进集群发展所需的土地空间、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优质要素向集群汇聚。加快推动企业、科研院所及社会组织等各有关方面的良性互动,加快构建协同开放的良好集群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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