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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两年来陕西累计下达27.84亿元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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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2024-05-29
5月28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陕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呈现趋优向好态势,近三年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年均增长43.69%、39.30%,形成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组成的优质中小企业梯次结构。两年来,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542.5亿元,其中民营经济纳税人享受减免额度占比超过60%。扩大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两年来累计下达27.84 亿元。此外,还实施了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奖补政策,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从2.5%降至0.86%,24.87万户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2174亿元,有效激发了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目前,我省中小企业仍存在融资难、财税金融支持不足等问题,为此,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增强政策协同效应,杜绝监管性政策“打架”,细化量化扶持性政策,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拓展融资渠道,加强政银企对接,优化金融服务,鼓励引导中小企业用好公司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 以“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简化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提升行政监管效能 认真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扫除“隐性壁垒”,为中小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