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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表决通过,全过程创新链成立法主线

供稿: | 2024-08-01


      7月3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科技创新领域首部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十一章94条,围绕全过程创新链谋篇布局,全国首次在立法中构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单列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单位自主审核、处置、管理职务科技成果及其作价投资形成的股权,并对探索开展成果转化分阶段、整体性考核以及成果转化容错免责机制进行系统化规定。首次提出支持高等学校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以及探索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探索解决基础研究投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等科技创新重难点问题,以制度创新引领和保障科技创新,推动科技产业互促双强,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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