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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目标到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达1100亿元

供稿: | 2025-01-09

      1月8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制造业企业扩大有效投入的若干政策》,目标到2027年,苏州市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达1100亿元,技术改造投资达1300亿元,每年推动1000家以上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改造,每年实施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增资扩产项目超1000个,新增百亿级工业项目10个以上,完成3万亩低效工业用地转型,推动苏州市工业投资年均两位数增长。

      政策举措共十项,包括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支持、实施设备更新和智改数转网联贷款贴息支持、鼓励外商制造业企业利润再投资、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专精特新和高成长企业支持力度等。

      具体来看,支持引进高端制造业项目,对新增的制造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30亿元以上(含)的项目,按照项目设备投资的10%,最高给予1亿元支持。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增资扩产,对制造业企业当年度设备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5%给予奖励。面向全球实施“揭榜挂帅”项目,对苏州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支持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研发,每个项目分类分阶段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支持企业建设高能级创新载体,鼓励制造业企业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分类分阶段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

      政策举措还包括对符合固定资产投资标准和申报条件的工业重点领域在建设备更新项目,积极帮助企业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合理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对制造业企业设备更新及“智改数转网联”相关软硬件设备购置银行贷款,统筹国家、省和市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给予3个百分点贴息。


关于支持制造业企业扩大有效投入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工业项目引进推进、投产扩产,认真落实制造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智改数转网联、增资扩产“四合一”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扩大制造业有效投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市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达1100亿元,技术改造投资达1300亿元,每年推动1000家以上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改造,每年实施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增资扩产项目超1000个,新增百亿级工业项目10个以上,完成3万亩低效工业用地转型,推动全市工业投资年均两位数增长。

      二、政策举措

      (一)支持引进高端制造业项目。围绕“1030”产业体系,积极引进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中国行业排名前5名企业,着力补链、强链、延链。对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示范效应好的重大制造业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鼓励国有资本平台、市级产业基金加大投资力度。对新增的制造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30亿元以上(含)的项目,按照项目设备投资的10%,最高给予1亿元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苏创投集团)

      (二)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支持。抢抓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窗口期”,用好用足上级政策工具,加强超长期特别国债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谋划储备,对符合固定资产投资标准和申报条件的工业重点领域在建设备更新项目,积极帮助企业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合理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三)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增资扩产。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等进行技术改造,加大高端装备和仪器投入力度,支持企业通过增资扩产扩大生产规模。对制造业企业当年度设备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5%给予奖励。对列入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建设的“点”“线”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设备投入的20%给予资金支持,对“点”上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最高补助2000万元,对“线”上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改造示范项目最高补助2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四)实施设备更新和智改数转网联贷款贴息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领域贷款支持力度,为企业贷款提供优惠利率。对制造业企业设备更新及“智改数转网联”相关软硬件设备购置银行贷款,统筹国家、省和市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给予3个百分点贴息。同一笔贷款获得的各级财政贴息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实际支出利息。(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委金融办、苏州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

      (五)鼓励外商制造业企业利润再投资。对符合苏州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市内外商制造业企业的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股息和盈余公积实施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行为(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参照执行),且年利润再投资金额超过5000万元(含),按照利润再投资金额2%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支持外资及港澳台企业建设企业研究院,加大研发投入,最高给予10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面向全球实施“揭榜挂帅”项目,对苏州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支持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研发,每个项目分类分阶段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支持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共建创新联合体,合力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对苏州市创新联合体给予最高200万元运营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七)支持企业建设高能级创新载体。鼓励制造业企业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分类分阶段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对获批的江苏省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工程技术联合实验室,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配套支持。对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认定的苏州市创新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连续三年每年按研发投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0万元。布局建设苏州市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建设期满后,根据建设绩效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八)加大专精特新和高成长企业支持力度。大力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支持中小企业聚焦主业、深耕细分领域,打造更多“独门绝技”。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获评的苏州市瞪羚企业,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科技贷款贴息补助。对获评的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支持,最多支持五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九)推进低效工业用地转型。以产业用地规划为引领,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推动低效工业用地加快转型。对符合规划要求,转型后容积率达到3.0及以上的优质项目,给予项目建安成本0.5%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

      (十)支持企业引育高端人才。鼓励制造业企业引进高端人才来苏州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对掌握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给予最高3000万元项目支持和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授予产业链重点企业市级人才计划自主认定权,引进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无需评审可直接认定。优化优秀人才专项奖励政策,对在苏州工作满1年的高端人才,给予累计最高120万元奖励。深入实施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经认定的人才可获得最高30万元薪酬补贴。(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三、附则

      ????本政策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政策所涉及资金按原渠道和财政体制要求落实。本政策由苏州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相关政策责任单位承担并制定实施细则,推动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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