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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2019-04-16
      关于征集2019年科技成果评价项目的通知
中企制技【2019】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依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推行第三方评价,探索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把第三方评价结果作为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加强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促进项目技术水平的凝练提升,改变以往仓促应对、集中扎堆、专家难请、效率低下等局面。根据对成果管理工作的整体安排,按照国防优先、重点优先、先报先得的原则,现对申请2019年科技成果评价的项目进行征集。以便统筹材料准备、安排评价相关事宜等。
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是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和推荐国家科技奖励的重要佐证,是获得机构风投、融资担保、银行放贷、许可、转让等合作中对成果价值的重要评判依据,是向社会各界以及消费者展示企业管理与远期运营能力的有效证明,也是突显成果水平、促进成果转化的重要凭证。提升科学技术水平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高质量经济的必要条件。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2、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已取得或者专利已受理),产品质量良好,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3、近三年经营业绩良好,利润率超过同期同行业平均水平
4、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5、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等事故,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社会稳定事件,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材料
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见附件1)
三、申报工作安排
科技成果评价项目申报材料的接收、整理和汇总等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转化联盟承担,请申报单位于2019年6月30日前寄送申报材料一式贰份或在线申报电子版(网址:http://www.niita.cn/kjcgpj/shenqing.aspx),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保持一致。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配楼3层
邮政编码:100846
联 系 人:张健
电 话:张健 010-68209336/13901063756
邮 箱:5634891@qq.com
附 件: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
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转化联盟
中关村中企慧联先进制造产业技术联盟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