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8
2025-04-18
2025-04-18
2025-04-18
2025-04-18
当前位置:首页 > 科技头条 > 北京:申报2017-2018年“智造100”工程应用示范储备项目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分享此文章
供稿: | 2017-07-1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中国制造2025> 北京行动纲要》,加快推动我市传统优势企业改造升级,按照《“智造100”工程实施方案》相关部署,现组织开展“智造100”工程2017-2018年应用示范储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智造100”工程2017-2018年应用示范项目指南》(附件1),已经获得工信部智能制造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
二、申报企业应按照《智造100”工程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模板)》(附件2)准备书面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统一按照A4纸型制作,封面及骑缝处应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三、请申报企业按所属行业将装订好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化委(朝阳区惠新东街六号)相关产业处室。各产业处室联系电话:电子信息处57587807;智能装备处57587792;新材料产业处57587651;汽车交通处57587670;都市产业处57587800;生物医药处57587771。
四、项目实施敞口申报,按批次管理。企业可在条件成熟时适时开展项目申报,我委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择优滚动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杨春辉,57587792;赵星梅,57587710
附件:1.“智造100”工程2017-2018年应用示范项目指南
          2.“智造100”工程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智造100”工程2017-2018年应用示范项目指南
为贯彻落实《< 中国制造2025> 北京行动纲要》,全面启动《智造100工程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现发布2017-2018年“智造100”工程应用示范项目指南。
一、任务目标
“智造100”工程重点支持企业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京津冀联网智能制造应用示范项目,推动我市传统优势企业智能化转型升级。
二、组织实施
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相关区、开发区(工业园区)、行业协会,建立智能制造重点项目库,按照“成熟一个、支持一个”的原则滚动支持。
三、支持内容
围绕《< 中国制造2025> 北京行动纲要》明确的重点领域,按照《北京市鼓励发展的高精尖产品目录(2016版)》、《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2016年版)》和《2016年高精尖产业重点发展目录》要求,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节能降耗、转型升级,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支持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
(一)重点方向
1、汽车交通领域。高端及自主品牌传统乘用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轨道交通装备及关键部件、机车检修设备及零部件、运行控制系统设备及零部件,航空航天整机及航电系统、控制系统等。
2、电子信息领域。微处理器、存储器、传感器、电力电子芯片等集成电路,核心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面板、材料及器件,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智慧健康、智能视听设备、计算机及服务器等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及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等。
3、智能装备领域。高档机床、机器人等成套智能数控系统、数字化伺服系统及关键部件,工业控制系统及工控安全产品,新能源、智能电网等能源装备与关键零部件,数字仪器仪表,高效清洁回收与资源再利用等节能环保装备与关键零部件。
4、生物医药领域。名优中成药,高端制剂,基因工程疫苗、蛋白质及多肽药物等创新药,高端医学影像诊疗设备,高值医用耗材等高性能医疗器械。
5、都市产业领域。名优食品、环保型家具,保障城市运行、特色创新创意、应用绿色环保工艺技术材料等消费品。
6、基础产业领域。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
(二)项目建设内容
数字化车间。采用工业互联网系统与设备、智能制造支撑工业软件、核心技术装备,开展车间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数字化建模,建立车间级的工业通信网络,产品数字化三维设计与工艺仿真,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制造过程现场数据采集与可视化,实现计划、调度、检测、设备、生产、能效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智能工厂。采用工业互联网系统与设备、智能制造支撑工业软件、核心技术装备,开展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数字化建模,构建工厂互联互通网络,生产工艺仿真与优化、生产流程数据采集与可视化、现场数据与生产管理软件实现信息集成,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高效协同与集成,实现信息数据资源交互共享、经营管理智能决策支持。
京津冀联网智能制造。在京津冀地区协同布局的重点企业,依托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服务平台,通过智能设备应用、建设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平台,集成企业研发系统、信息系统、运营管理系统,构建跨区域联网智能制造系统,实现设计、供应、制造和服务等环节的并行组织和协同优化。
(三)考核指标
1、综合指标
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通过专项实施实现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75%以上、人均劳动生产率提高20%以上、运营成本降低20%以上、产品研制周期缩短20%以上、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以上、能源利用率提高10%以上。
京津冀联网智能制造示范项目,通过专项实施形成企业北京研发、津冀制造的协同发展格局,实现运营成本降低20%以上、产品研制周期缩短20%以上、人均劳动生产率提高20%以上。
2、系统集成解决方案
采用工业互联网系统与设备、各类工业软件、智能制造核心技术装备、工业云和大数据平台,形成1套完整的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四、支持方式
正式纳入“智造100”工程的应用示范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智能制造专项或在我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支持。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责任单位
1、项目责任单位应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商引资项目可放宽申报主体注册地要求,入资后企业须在本市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项目责任单位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经营状况良好。
3、项目责任单位与本市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智能制造方向创新合作项目优先支持。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对我市固定资产投资有明显拉动作用,项目建成后的产出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明显;对我市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和服务有带动作用,对智能制造应用有示范作用。
2、项目应为在建项目,项目开始时间应在2016年1月之后,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涉及生物医药GMP认证的项目可适当延长。
3、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4、项目应具有完整、详细的实施方案,已完成核准或备案,涉及土地、环保和建筑施工的项目各项手续齐备。
5、项目应具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的核心技术,项目的技术参数和功能有重大突破,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项目目标产品应有自主核心技术,具有先进性和市场前景。
(三)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责任单位根据本指南支持方向编制《“智造100”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模板)》申报材料,项目责任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来源:  财政资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