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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出台《行动计划》构建和完善制造业创新平台体系

供稿: | 2024-12-31

      12月30日,从宜春市启动实施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助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宜春市工信局结合该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现状,组织起草了《宜春市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据悉,该《行动计划》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引导和支持工业企业以各种形式组建研发机构,加快推动研发机构提能升级,建成一批市级、省级研发平台,在此基础上重点培育、优化提升国家级后备队,争创一批国家级研发平台,逐步构建和完善行业广泛、区域平衡、数质并进的制造业创新平台体系。

      《行动计划》提出三年任务目标

      力争到2025年底,重点产业链骨干企业中建有研发机构企业占比达75%,其中获评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企业比例达25%,获省级研发机构的比例达20%,新增国家级研发机构3家左右。

      到2026年底,重点产业链骨干企业中建有研发机构企业占比达85%,其中,获评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企业比例达30%,获省级研发机构的比例达25%,新增国家级研发机构5家左右。

      到2027年底,力争实现重点产业链骨干企业建有研发机构企业占比达95%,其中,获评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企业占比达35%,获省级研发机构的比例达30%,链主企业获省级研发机构基本全覆盖。三年,全市累计新增各类市级研发机构200家,省级研发机构160家,国家级研发机构10家左右。

      《行动计划》提出五大重点任务

      围绕任务目标,该《行动计划》提出五大重点任务,包括扩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覆盖面、提高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层次、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积极布局高水平研发机构、推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明确施行“专项资金奖励”“研发设备补助”两大政策支持

      围绕三年行动目标以及五大重点任务,该《行动计划》提出将明确施行两大政策支持:

      专项资金奖励。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相关产业、科技财政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企业研发机构的创新活动。将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作为省、市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重要参考。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机构予以补助,具体按照市加快科技创新有关规定落实。

      研发设备补助。支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对标创建各类各级技术创新平台,提高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对纳入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创新投入统计范畴的进行支持。对市级、省级、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分别按不超过认定创新研发设备投资额的16%、18%、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市级财政最高补助分别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具体按照《关于推动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加快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宜工强市小组〔2024〕9号)有关规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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