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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

供稿: | 2025-03-07

      3月6日,菏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主持召开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去年以来,菏泽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进行全方位政策支持,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实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其中,200万以下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据介绍,2024年,菏泽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进行全方位政策支持,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对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15%的价格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依法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货物、服务项目,价格评审优惠5%。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200万以下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4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截至目前,菏泽市实际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总金额32.1亿元,中标金额占比91.56%,同比上年增长1.56%。实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要求采购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支付预付款,其中货物类项目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5%,服务类项目不低于15%,减少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同时,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集采项目明确不得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本地分公司作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评分项,保障中小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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