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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科技创新引领工程若干措施

供稿: | 2026-05-07


      近日,厦门市发布《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加快推动经济结构升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推出16条举措,聚焦科技改革、高质量供给、企业主体、成果转化、创新生态五大维度,持续发力推动科技创新引领工程深入实施。



      《若干措施》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厦门将建立科技服务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打造市场化运营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设立每年2亿元规模的“厦门科技服务专项资金池”。同时推动设立省市、市区联合科技专项,并首次提出科技部门与工业、农业、海洋、国资等领域主管部门联合设立科技专项。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方面,《若干措施》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两提升”行动,首次提出对没有开展研发活动的工业企业,市级科技计划可支持实施首个研发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年度自主研发费用高于200万元的企业,增量部分每满100万元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每年最高500万元。

      为优化创新生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厦门将组织实施新技术新产品科技应用场景验证项目,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支持创新联合体开展协同攻关,探索设立“联合科技攻关资金池”。科技担保贷款、科技信用贷款单户授信额度分别提高至3000万元、1000万元 科技型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累计贴息金额最高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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