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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科技头条 > 贵州省国资委制定48条激励措施 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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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2026-06-23
近期,贵州省国资委根据贵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梳理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省属国企实际,系统化、本地化和协同化制定了符合科技创新需求的48条激励措施,近期已印发施行并举办专门培训,系统帮助监管企业解决科创激励政策“不知道、不会用、不敢用、用不好”的问题,指导企业用尽、用足激励措施,充分释放科创内生动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贵州48条科创激励措施的制定,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现行科技创新激励相关系列政策文件,新增任务突出表现的工资总额特别奖励等激励措施,并逐项明确条件、逐个细化流程,做到“一本账”清晰明了,让企业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灵,争取把措施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变成“最美一公里”。二是坚持因地制宜,贵州省属国企行业分布以资源精深加工、能源、白酒、交通基建为主,传统产业占比大 企业规模和发展阶段差异显著,既有茅台这样的千亿级企业,也有处于转型爬坡期的企业 “富矿精开”“电动贵州”“六大产业集群”等省级战略赋予了不同企业差异化战略定位,这一基本情况决定了贵州不能照搬照抄东部发达地区的做法,48条措施既不能是中央相关政策的简单“复制粘贴”,也不能是“一刀切”的标准化模板,而需结合贵州实际再创造、再定制,需根据省属企业产业布局、平台建设等不同任务承担量及规划,进行差异化、分层分类的制度安排。三是坚持战略导向,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激励省属国企统筹发挥经济价值、功能价值和社会价值,不唯经济效益论英雄,尤其是从战略高度看待科技创新投入,以“板凳甘坐十年冷”的耐心和“敢为天下先”的决心推动科技创新创造,在切实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基础的同时,做好科技创新的“长期资本”“战略资本”“耐心资本”,聚焦科技创新,持续推进功能价值的分类核算,创新剔除企业功能价值板块战略性亏损对全集团业绩考核负面影响,解决长期以来笼统工资总额核定对企业功能价值发挥的束缚,并探索适应创新特点的长周期考核,明确对科技创新决策失误等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不进行负向评价。四是坚持系统施策,首次从“关键少数”“企业整体”“职工个体”“核心人员”四个维度贯通、联动,系统发挥对科技创新的叠加激励合力。
其中,首在抓住“关键少数”--让指挥棒指向创新。在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加大研发费用加回比例、提升考核加分力度、丰富科技创新相关指标(如研发投入、专利产出、成果转化等),并督促企业健全完善“企业、部门、员工”三级联动考核机制,将企业核心管理人员薪酬与科技创新成效直接挂钩,真正做到“指挥棒”指向哪里,资源就流向哪里。其次调动“企业整体”--让弹药库充足有力。突破传统工资总额管理瓶颈,加强对企业功能价值板块实行保障性工资总额的分类管理,将顶尖人才招引等纳入工资总额特殊事项清单,且鼓励特殊条件的企业探索更灵活多样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让企业对于科技创新做到敢投、愿投、舍得投。再者激活“职工个体”--让创新者脱颖而出。坚持创新者多得的分配导向,引导企业构建向科技人才、一线人员等倾斜的分配体系,鼓励设立科技奖励专项资金,让一流创新人才“一人一议”享受一流薪酬待遇,探索对科技骨干及高技能人才的历史贡献建立回溯薪酬制度,力求充分发挥内部分配对职工个体价值创新创造的直接激励。最后凝聚“核心人员”--让事业共同体根深蒂固。鼓励企业综合运用股权激励、分红激励、项目跟投、超额利润分享等多种中长期激励工具,逐步实现对核心科技人员的全覆盖,作为工资报酬的有力补充,推动核心科技人才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释放核心人员在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中的干事、创业激情。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党中央基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阶段和发展重心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贵州省国资委一直高度重视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而科技创新激励需要负责人重视,需要企业整体有空间,需要内部机制顺畅,需要核心人才留得住。四维联动、同向发力,才能形成系统激励合力。各监管企业将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和“创意、创新、创造”上下功夫,将48条措施“落体化”,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动能发挥,在“十五五”新征程上为贵州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国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