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2025-04-02
2025-04-02
2025-04-02
2025-04-02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上海: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 每家企业贴息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扫描二维码,分享此文章
供稿: | 2025-04-01
3月31日电,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对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于2024年在本市辖内中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借贷的纯信用贷款(不包含个人担保),按照不超过贷款在2024年中实际产生利息的30%予以贴息,每家企业贴息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制造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对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制造业企业于2024年在本市辖内中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借贷的通过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的贷款,按照不超过贷款在2024年中实际产生利息的30%予以贴息,每家企业贴息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
各在沪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的决策部署,支持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贴息对象及贴息标准
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按照《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贷款贴息数据由各在沪银行提供。同一笔贷款只能享受一次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贴息政策,已获得其他市级贷款贴息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贴息。对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于2024年在本市辖内中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借贷的纯信用贷款(不包含个人担保),按照不超过贷款在2024年中实际产生利息的30%予以贴息,每家企业贴息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2.制造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对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制造业企业于2024年在本市辖内中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借贷的通过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的贷款,按照不超过贷款在2024年中实际产生利息的30%予以贴息,每家企业贴息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二、免申即享工作流程
1.数据归集。本市辖内中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在沪分行根据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梳理汇总本行符合贴息要求的贷款数据并报送至市大数据中心指定的与各银行数据反哺前置机,未开通数据传输渠道的银行线下报送数据纸质盖章件(详见附件)。
数据报送要求应报尽报,未反馈的数据视为该银行判断该企业贷款不符合贴息要求。市大数据中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梳理汇总各银行报送数据形成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基础数据。
2.形成名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贴息要求对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基础数据梳理审核,形成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名单。
3.资金拨付。各银行提供企业银行账户,贴息资金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接拨付至企业。
三、工作要求
1.各银行代申报贴息项目的中小企业必须符合《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申报时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内。中小企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执行。
2.各银行应认真审核本行申报贴息项目企业情况,确保企业信息、贷款信息真实准确,符合贴息要求。如报送数据存在造假或数据错误等情况,将视情况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后续年度贴息资格。
3.各银行应于2025年3月19日前完成数据报送工作。
联系人:姚蕴哲 18918880205
邮 箱:yaoyz@sheitc.sh.gov.cn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明细表
          2.制造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业务明细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