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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规模的通知》

发文单位:安徽省能源局 | 发文日期:2016-09-14     分享到: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 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规模的通知》

    日期:2016-09-19        来源:世纪新能源网        浏览:5392        评论:0       
各市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 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下达我省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 建设规模100万千瓦。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 电站项目开发管理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5]26号)要求, 经研究,2016年安排公开招标光伏电站建设规模60万千瓦,置 换2015年中标未完成和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14万千瓦,安排 先建先得光伏电站建设规模26万千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标光伏电站项目。安排2016年光伏电站建设规 模60万千瓦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2016年8月已通过公开招 标确定了信义新能源寿县安丰镇等7个光伏电站项目。请项目所 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督促中标光伏电站建设单位,切实履行项目 建设工期、采用光伏产品等承诺,项目按期建成并网发电后予以 确认,纳入2016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二、置换2015年中标未完成和光伏扶贫项目。安排2016 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4万千瓦置换阳光电源灵璧县渔沟等4个 2015年中标未完成和光伏扶贫项目,其相应2015年建设规模调 整给先建先得光伏电站项目。请项目所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督促 项目单位抓紧推进项目建设,2016年12月31日前未建成并网 的,其规模指标将予以收回。

三、先建先得光伏电站项目。安排2016年光伏电站建设规 模26万千瓦用于先建先得光伏电站,按照并网时间先后顺序, 确认华耀萧县王寨农光互补等15个光伏电站项目列入2016年光 伏电站建设规模。经统计,6月底前已并网先建先得备选光伏电 站项目仍有12个项目、装机26万千瓦尚未确认规模指标,请项 目所在市发展改革委及时告知拟通过先建先得方式获取规模指 标的项目单位,以便于项目单位合理做好投资决策,同时要进一 步加强先建先得项目备案的管理。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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