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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 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2015-05-28     分享到: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 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

  • 2015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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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精神,加快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创新发展和深入应用,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积极适应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升能力、深化应用、带动产业、强化保障为主线,坚持“市场主导、统筹协调,创新驱动、应用牵引,集约建设、保障安全”的原则,强化技术支撑,扩展应用领域,创新服务模式,培育骨干企业,优化设施布局,完善发展环境,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推进信息资源高效利用,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云计算数据中心布局较为合理。云计算在全省社会管理、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中的应用全面展开,产业链条不断完善,探索形成安全保障有力,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协同推进的云计算发展格局。

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建设“云上河北”应用系统,打造“9+N”云服务平台(政务云、工业云、商务云、教育云、交通云、环保云、食品药品安全云、健康云、旅游云等),为社会、行业、企业和公众提供高效的云计算服务。引进和培育云计算相关企业500家以上。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依托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相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优势资源,在云计算平台软件、数据存储与处理、运行监控与信息安全、大数据挖掘分析等领域研发应用取得进展,京津冀协同创新机制初步建立,原始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应用示范成效显著。在社会效益明显、产业带动性强、示范作用突出的重点领域推动公共数据开放、信息技术资源整合和政府采购服务改革,充分利用公共云计算服务资源开展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政府自建数据中心数量减少30%以上。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宽带中国”战略深入实施,初步建成适应全省云计算发展需要的宽带网络,具备承接京津相关产业转移的网络承载能力。云计算数据中心布局不断优化,新建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值优于15。

安全保障基本健全。按照国家云计算信息安全监管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全省云计算信息安全审查和保障体系,安全可控的云计算产品和服务得以广泛使用,安全风险抵御能力明显增强,云计算发展安全环境显著改善。信息安全产业逐步兴起,带动一批有技术实力的信息安全企业快速发展。

到2020年,云计算应用在全省基本普及,云计算基础设施满足云计算产业发展需求,张北云计算产业基地成为京津冀云存储主基地和国家示范绿色数据中心。引进和培育云计算相关企业1000家以上,基于云计算的信息产业新型业态快速发展,形成若干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云计算研发和服务企业。云计算安全监管体系健全。

二、主要任务

围绕推动云计算创新发展,加快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在云计算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云计算应用示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云安全保障等方面,组织实施八项重点工程。

(一)云计算服务能力促进工程。支持信息技术企业加快向云计算产品和服务提供商转型,大力发展计算、存储资源租用和应用软件开发服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产品研发设计等在线应用服务。推进石家庄、唐山、秦皇岛市和永年县、白沟新城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发展基于云计算的个人信息存储、在线工具、生活娱乐等服务,培育信息消费新热点。促进云计算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技术和服务融合发展与创新应用,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支持秦皇岛开展面向区域制造企业的工业制造云计算平台建设试点,推广标准、规范、可共享的工业制造云服务。支持华为廊坊云计算数据中心、润泽国际信息港等云计算服务企业面向省内产业园区(开发区)、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搭建公共云服务平台。在充分利用公共云计算服务资源的基础上,鼓励省内企业利用安全可靠的专有云解决方案整合信息资源,优化业务流程,促进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支持河北钢铁、开滦集团、冀中能源等企业开展示范先行。鼓励省内企业开放平台资源,打造协作共赢的云计算服务生态环境。

(二)云计算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坚持自主创新与协同创新并举,发挥省内科研机构、高等学校、骨干企业的技术和人力资源优势,推进云计算相关技术研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升云计算自主创新能力。支持省科学院云计算研究中心、河北工业大学大数据计算重点实验室、燕山大学大数据工程技术中心、河北科技大学大数据与社会计算研究中心、秦皇岛数据产业研究院等相关机构开展云计算应用研究,着力突破云计算平台大规模资源管理与调度、运行监控与安全保障、数据存储与处理、大数据挖掘分析等关键技术,推动卫星云图数据处理、医学影像数据分析、大气污染及雾霾机理分析、IPTV新媒体、水文数据处理、舆情处理及工业、交通、公共安全等领域云计算创新应用。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关村科技园等高端机构、产业园区和企业合作,推动云计算协同创新。整合省内创新资源,建立河北省云计算产业创新联盟,推进政、产、学、研、用密切协同。依托省内科研机构和骨干企业开展云计算标准研究,建立健全云平台系统架构规范、功能和性能规范、安全规范、应用部署迁移规范、运行保障规范等云平台接入和服务标准体系。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培育一批云计算创新型中小企业,健全云计算产业生态系统。

(三)云计算服务应用示范工程。面向全省政务服务和行业转型升级需求,在政务、工业、交通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云计算应用示范工程。政务云应用以政务云服务平台为依托,推进政府部门横向和纵向网络互联互通,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实现政务系统间软硬件资源共享。不断丰富和完善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城市管理、社会保障等政务服务。工业云应用以工业云服务平台为依托,通过大数据分析为工业企业提供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工业设计、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云服务和云应用,推进河北制造向河北智造、河北创造转变。商务云应用以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为依托,整合生产企业、商贸企业、物流企业、金融机构、消费者、电商平台等方面数据,为企业和居民提供信息发布、商务代理、在线支付、融资担保、物流运输等一站化服务。教育云应用以教育云服务平台为依托,整合科研单位、学校、培训机构等教育信息资源,实现教育数据共享,开展学生教育周期管理服务及网络备课、网络教研、网络学习等远程教育服务。交通云应用以交通云服务平台为依托,推进交通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展交通预测、流量管控、应急指挥、交通诱导、车辆定位调度、车辆远程监控等服务,实现交通管理智能化,为居民出行提供便捷服务。环保云应用以环保综合管理和服务云平台为依托,实现对大气、水、噪声、辐射、土壤、生态等环境要素监控全覆盖,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在线实时监测和控制。食品药品安全云应用以智能食药安全云服务平台为依托,整合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等环节数据,实现全程感知、追踪和溯源,为居民提供食品药品监管数据、食品药品质量查询,为政府监管提供决策依据。健康云应用以健康云服务平台为依托,整合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监管机构、医保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和医药厂商等健康服务相关机构的数据资源,为居民建立数字健康档案并提供全面的健康服务,为政府提供管理和决策依据,为健康服务机构和企业提供相关公共服务。旅游云应用以旅游云服务平台为依托,整合旅游景区(点)、旅游商务、旅游交通、餐饮住宿、游客流量等数据,为管理部门提供有效的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向旅游企业提供电子商务等服务,为游客提供线路引导、电子导览、信息查询等服务,实现智慧旅游。在此基础上,不断拓展云计算应用领域,积极推动安全可靠的云计算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广泛应用。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和重点产业集群开展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应用,发展精准营销、互联网金融等新型业态。

(四)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工程。创新电子政务云计算发展新模式,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由专业云服务商充分整合现有基础环境、计算、存储和灾备中心等资源,提供包括需求设计、系统架构设计、基础设施、支撑软件、应用功能、信息资源、大数据、信息安全、应用部署迁移、运行维护保障和产品设计服务等在内的云计算服务。所有使用省级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的业务应用信息系统(涉密信息网络和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实施)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整合迁移到省级云平台上,大幅减少政府自建数据中心数量,避免重复投资。具备条件的设区市可参照省级云平台服务模式,建设市级云平台,并将云服务逐步向基层延伸。用3至5年时间,建成适应省、市两级电子政务需要的云平台和统一的灾备中心,完成各级机关业务应用系统向云平台迁移,基本实现统筹建设,统一运营。

(五)数据资源开发共享工程。充分发挥云计算对数据资源的集聚作用,促进数据资源融合共享。开展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改革试点,制定我省政府机构数据开放管理规定,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修订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标准。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进基于云平台的信息资源共享和大数据应用,积极探索地理、人口、知识产权及其他有关管理机构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建立和完善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推动大数据在政府治理中的应用,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重点在公共安全、疾病防治、灾害预防、就业和社会保障、交通物流、教育科研、电子商务等领域,开展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应用。探索建立数据资源管理与交易规则,推动社会数据资源交换和开放共享,通过云计算技术和大数据应用促进社会创业创新。

(六)云计算产业链发展培育工程。引进和培育云计算设备制造厂商,发展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云端硬件和支持云计算应用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车联网终端、可穿戴设备等终端硬件,开展云计算硬件设备研发和产业化。鼓励相关园区和企业加强与京津冀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国内外知名云计算企业合作,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积极引进国内外云计算解决方案提供商和云计算集成企业,面向京津冀地区农业、工业、现代服务业、能源产业等重点行业和政府公共服务提供云计算整体解决方案,满足行业、企业和政务应用需求。发展云计算数据中心业务,促进IT资源集约化,提高数据中心的整体效率。支持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等软件园区发展云计算产业,推动承德大数据产业核心创业园、保定“云大移”(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产业城建设。发挥中电科第13所、第54所等技术优势,加强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等研发成果与云计算产业需求对接,促进云计算产业融合发展。

(七)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京津冀产业协同,统筹布局云计算基础设施,共同建设以“中关村数据研发—张北、承德、廊坊数据存储—天津数据装备制造”为主线的“京津冀大数据走廊”。发挥能源、气候、交通等优势,加快推进张北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引导大型数据中心向张北聚集,打造京津冀云存储主基地和国家示范绿色数据中心。支持秦皇岛数据产业基地侧重开展云计算软件研发,推动张北基地与承德、廊坊基地备份双活、协调发展。加快阿里张北云数据中心、浪潮河北云计算中心、承德安云数据中心、汉佳曙光云数据中心、保定广联ICC云中心等项目建设,促进云数据中心实时、便捷应用。加快石家庄“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向宽带产业发展或应用较为集中的地区普及延伸。加快3G网络升级,推进4G网络向全省覆盖。扩大WLAN在产业园区、交通路网、商务中心区、教育密集区等重要区域和公共场所的覆盖规模,优化移动云计算应用环境。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双向化改造,开展下一代无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推广室内无线热点覆盖,构建有线、无线、卫星网络交互重叠,室内室外全覆盖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开展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支持采用风电、光电等新能源电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加强绿色智能服务器、低耗节能设备、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统应用,提高云计算的能源使用效率。

(八)云计算安全保障建设工程。完善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防护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相关制度,突出云计算、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定信息收集、存储、转移、删除、跨境流动等管理规则。按照信息安全、云计算服务安全相关标准,规划云计算服务数据开放范围和业务范围。加强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加大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力度,建立完善行政机关云计算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审查机制。建立健全云计算安全态势感知、安全事件预警预防及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和金融、交通、能源等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评估和监测。支持秦皇岛数据产业基地、石家庄软件园等产业园区与信息安全企业开展云计算信息安全应用和软硬件技术研发,加快云计算安全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机制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云计算发展联合推进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云计算创新发展。依托省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骨干企业组建河北省云计算研究院,开展云计算规划、咨询和创新服务。成立河北省云计算专家咨询机构,组建信息安全应急响应队伍,依托重点园区和骨干企业建设云计算博士后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为全省云计算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参考。

(二)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支持云计算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面向云计算园区和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测试、评测分析、设备共享等技术支撑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云计算服务企业申请相关业务经营资质,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云计算服务质量、可信度和网络安全等评估测评工作。支持符合布局原则和能耗标准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加入直供电试点,执行大工业电价,同时,在网络、市政配套等方面给予保障,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加强云计算知识产权保护利用。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云计算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技术改造等相关专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云计算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政府资金扶持力度。引导社会投资,支持云计算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制定政府购买云计算服务的有关招标采购方法和支付标准,发展基于云计算的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业务。云计算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其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云计算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优先纳入省重点项目和“三个一百”工程,各级政府予以重点支持。

(四)完善投融资政策。发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的作用,支持设立云计算创业投资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向云计算产业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拓展云计算融资渠道,培育市场投资主体。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大对云计算产业融资担保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强化信贷支持,围绕云计算产业发展开发创新金融产品,积极开展定向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云计算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五)强化京津冀产业协同。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和北京、天津市对接,创建产业协同发展共同体和区域云计算品牌,促进京津冀云计算产业协调发展。建立京津冀云计算重点项目库,承接中央国家机关和北京、天津市数据中心、灾备中心,以及面向京津冀地区电子政务、重点行业、民生服务等领域的重点应用项目,共同建设京津冀云计算数据中心。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云计算领域重点学科支持力度,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培养云计算相关专业人才。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建立信息化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加强教育与产业的有效衔接。充分利用国家、省人才引进政策,以云计算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为载体,大力引进云计算、大数据处理等领域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或纳入国家及省内各类专项人才支持计划。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云计算发展工作,按照本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推动各项任务分工落到实处,努力打造信息技术与数据资源充分利用的全新业态,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20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pdf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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