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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5-11-11     分享到: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分工方案》(川办发〔2015〕8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省政府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决策部署,抢抓经济科技发展新机遇,抢占新一代信息技术战略制高点,促进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的融合创新,不断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各处(室)职责,现作如下责任分工,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项目

(一)强化云计算顶层设计。

1. 统筹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坚持需求驱动,强化政策扶持与市场监管,统筹全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引导新建数据中心向能源、气候、网络等条件优越的地方部署,支持现有数据中心利用云计算、绿色节能等技术进行整合、改造和升级,加快向规模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演进,促进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鼓励政府、社会采用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利用已有数据中心开展创新应用,避免重复建设和重复投资。加快发展云计算数据中心业务,促进IT资源集约化,提高数据中心的整体效率。

牵头处室:信息安全处

参与处室: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2. 促进应用与产业协调发展。加强区域间、行业间的资源整合和协调,打破地区和行业壁垒,推动云计算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制造业、金融业、物流业等领域广泛应用,形成重点覆盖、逐步渗透、全面推进的格局,带动云计算产业快速发展。

牵头处室: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参与处室:新兴产业推进处、电子信息处、生产性服务业处、信息化处、信息安全处

(二)拓展云计算市场需求。

3. 加速传统产业渗透。积极开展工业云区域试点,建设“四川云网”、“中国制造2025”等一批公共服务平台,面向云计算园区和企业提供产品研发、评测分析、销售管理、设备共享等技术支撑和服务,促进制造模式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方向发展。加快推动云计算在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供应链管理、农业经济组织生产经营管理等领域的应用,支持推广面向农业农村信息资源存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农业生产过程智能检测控制、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等农业信息化重点领域的云计算公共服务。

牵头处室:生产性服务业处

参与处室:产业园区处、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企业处、新兴产业推进处、重大装备与机械处、电子信息处、农产品加工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信息化处

4. 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云计算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空间地理信息等服务和技术融合发展与创新应用,大力发展电子认证、网络交易、在线支付、风险管控、信用评估等云计算应用,推动面向云计算的信息规划咨询、创新技术研发、系统集成、运行维护和测试评估等服务发展。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支持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建设物流交易服务平台,打造新型云商品平台。

牵头处室: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参与处室:新兴产业推进处、信息化处、信息安全处

5. 促进社会创业创新。支持和鼓励企业、个人利用云平台的计算能力、数据资源、应用软件等开发各类创新应用,鼓励重点产业集群、行业骨干企业开展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挖掘,发展精准营销、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探索建立数据资源管理与交易规则,运用市场手段引导相关企业提供数据租售、分析预测、决策支持等服务,推动实现数据资源的商业价值。

牵头处室: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

参与处室: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信息安全处、技术创新处

(三)提升云计算服务能力。

6. 支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支持大型或超大型数据中心及重点行业数据灾备中心建设,将超过3000个机架的大型或超大型数据中心纳入省重点项目给予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大力推动交通、数字音乐、金融服务、旅游、医疗卫生、物流、商贸流通、地理信息等领域国家级(或区域)数据中心落户四川。

牵头处室:信息安全处

参与处室: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新兴产业推进处

7. 促进信息技术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我省信息技术企业加快开发自主安全可控的云计算基础软硬件,发展计算、存储资源租用和应用软件开发业务,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产品研发设计等在线应用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云计算服务企业申请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引入和培育第三方机构开展云计算服务质量、可信度和网络安全等评估测评工作。

牵头处室: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参与处室:新兴产业推进处、电子信息处、信息安全处

8. 打造云计算服务生态环境。鼓励企业采购云服务开展信息化建设,优化业务流程,开展应用推广和业务创新。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州)、省内大型企业和机构开放平台资源,搭建一批公共服务云平台,丰富面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的云计算服务种类,有效降低创业门槛。

牵头处室: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参与处室:新兴产业推进处、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产业园区处

(四)提升云计算创新能力。

9. 组织开展协同创新。整合利用全省创新资源,建立完善四川省云计算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及网络化科技资源共享空间,推进云计算科技基础设施及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支持和鼓励骨干企业建设云计算公共研发平台,组织共性关键技术攻关。

牵头处室:技术创新处

参与处室:新兴产业推进处、生产性服务业处、产业园区处

10. 培育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建设面向云计算领域的专业孵化平台,利用我省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及其他新型众创空间,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云计算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扶持一批云计算创新创业团队。全面落实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措施。

牵头处室: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技术创新处

参与处室:企业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五)培育云计算产业链。

11. 引进和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加大定向招商力度,吸引国内外云计算龙头企业在川设立总部、区域性总部、研发机构和云计算数据中心。鼓励云计算龙头企业与本地企业合作,开展云计算软硬件研发和产业化。积极推动本地信息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培育一批云计算设备制造商、云计算解决方案提供商和云计算集成企业。

牵头处室:对外经济合作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参与处室:电子信息处、企业处

12. 推进产业集聚区和发展载体建设。鼓励天府新区等有条件的区域建设云计算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应用示范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和云计算产业集聚地,着力培育云平台、云软件、云服务、云终端等,打造以基础设施服务商、平台服务商、应用软件服务商、云终端设备提供商、云内容提供商、云系统集成商为主的云计算产业生态系统,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共赢。鼓励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通过购买服务、建设云平台等方式,向园区企业提供云服务,提升园区公共服务和驱动创新能力。积极鼓励各市(州)结合自身特点,发展具有区域优势的云计算特色产业。

牵头处室:产业园区处

参与处室:信息化处、技术创新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六)提升云计算安全保障能力。

13. 培育云计算服务安全产业。鼓励和支持省内信息安全企业发展云计算信息安全应用和软件开发,加快形成云计算安全软硬件等一批自主可控新技术、新产品。建设云计算安全专业化服务队伍,构建自主、安全的云计算开放研究和测试平台,加快发展云计算服务第三方安全评估、审查等业务。加强云计算安全软硬件技术、产品的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在信息化产品和服务同质同价、安全可控的基础上,鼓励采购本地云计算企业安全产品和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市(州)规划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异地灾备中心。

牵头处室:信息安全处

参与处室: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电子信息处

(七)优化云计算发展环境。

14. 强化要素保障。对符合布局原则和能耗标准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在网络、市政配套等方面给予保障,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对改造利用废弃土地的云计算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提供商业服务的云计算数据中心执行工业电价,并通过直供电、资金补贴和奖励等方式降低要素成本。对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用电执行大工业电价,优先列入大用户直购电范围。对落户四川的国家级(或区域)云计算数据中心给予运行费用补贴。

牵头处室:电力处

参与处室:信息安全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经济运行处

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参与项目

(一)强化云计算顶层设计。

15. 实施云计算示范应用工程。鼓励重点领域实施云计算服务示范应用工程,打造“12+N”云计算示范应用(政务云、工业云、农业云、商务云、交通云、环保云、教育云、健康云、食品药品监管云、旅游云、物流云、广电视听云等),为行业、企业和公众提供高效的云计算服务。

牵头处室: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参与处室:信息化处、信息安全处

(二)提升云计算创新能力。

16.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云计算相关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建设。鼓励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加入和开展开源社区活动,积极参与国际、国内云计算标准研究,建立健全云平台接入和服务标准体系。

牵头处室:技术创新处

17. 突破关键技术和核心产品。加强云计算相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发展自主可控的云计算核心平台体系。支持企业利用开源创新等方式形成技术溢出,带动整体技术进步,促进企业在计算、存储、网络以及运维等方面形成核心产品的群体性突破。加强数据挖掘技术、理论、模型和方法的研究,为云计算应用方提供具有普适性的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工具。

牵头处室:技术创新处

参与处室:新兴产业推进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电子信息处

(三)培育云计算产业链。

18.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等科技专项成果与云计算产业的需求对接,推动相关科技成果在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绵阳科技城等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转化、产业化及应用。积极推进成都、绵阳北斗卫星导航产业重大应用示范发展区域示范应用,有效推动融合北斗、通信、地理信息、互联网技术于一体的终端产品实现规模化。

牵头处室:技术创新处

(四)促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

19. 探索省级政务云建设运行新机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统筹建设省级政务云平台,逐步实现省级各部门现有非涉密应用向政务云的迁移,促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除国家有明确要求或确有特殊需求外,省级部门新建非涉密电子政务系统全部部署在政务云上,原则上不再批准机房及数据中心建设。

牵头处室:信息安全处

参与处室: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信息化处

(五)加强云计算人才引进培育。

20. 构建人尽其才的人才发展环境。健全人才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将云计算人才纳入我省特色人才认定体系,充分利用我省“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引进高素质、创新型的云计算领军人才和团队。鼓励国内外云计算人才来我省创业,支持云计算领军人才承担我省云计算重大科技项目。支持云计算相关企业建立人才激励机制,鼓励采用期权、股权激励等方式吸引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落实住房、职称评定、户籍、子女上学等激励政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云计算人才按照规定给予相关优惠政策。

牵头处室:人事处、教育培训处

参与处室: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对外经济合作处、信息安全处

21. 实施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计划。推动建立我省各地政府、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协作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培育云计算领军人才、技术带头人和复合型创新创业人才。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围绕云计算领域建立实训基地、完善实验环境和平台,鼓励相关企业为云计算人才提供工作实践和实习机会。

牵头处室:教育培训处、人事处

参与处室: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对外经济合作处、信息安全处

22. 推进云计算知识支撑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我省与云计算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的长效科技人才合作机制,联合成立四川省云计算专家咨询机构。依托科研院所、重点园区和骨干企业建设云计算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组织开展教学研讨、国际学术会议、创新大赛等多层面、多形式的交流活动。加大计算科学前瞻性战略投入,进一步设立前瞻性计算科学方向研究中心、研究所。鼓励我省高校开设面向云计算、大数据应用的现代计算科学专业和课程,适当扩大培养规模。

牵头处室:技术创新处

参与处室: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信息化处、信息安全处

(六)夯实宽带网络基础设施。

23. 加快宽带网络优化升级。贯彻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大力推进宽带乡村工程、中西部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下一代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等重点工程建设,推动建成光网四川。加快推进无线宽带网络向全省覆盖,提高热点区域大流量移动数据业务承载能力,扩大公共WIFI在产业园区、交通路网、商务中心区、教育密集区等重要区域和公共场所的覆盖规模。加强成都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促进网间带宽扩容。加快基础网络IPv6升级改造,推动成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

牵头处室:信息化处

参与处室:信息安全处

(七)优化云计算发展环境。

24. 拓宽融资渠道。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云计算创业投资基金、云计算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云计算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项目示范、产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多层次投资体系,促进云计算产业不同类别企业在不同阶段的健康发展。引导银行、担保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组织加大对云计算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强化信贷支持,围绕云计算产业发展开发创新金融产品,积极开展定向服务,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云计算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牵头处室:财金协调与融资担保处

25. 加强财税支持。进一步优化整合我省各类科技计划资金,充分发挥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基本科技研究等专项资金的作用,采取无偿资助、后补助等多种方式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投资,支持云计算软件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支持符合条件的云计算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技术改造等相关专项。鼓励现有产业发展和科技研发资金向云计算产业倾斜,增加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产业化专项等对云计算产业的投入比重。贯彻落实国家云计算产业发展税收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云计算产业领域企业按规定享受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

牵头处室: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26. 创新政策措施。抢抓成都高新区、绵阳科技城比照执行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机遇,推进云计算政策体系研究,掀起云计算创新创业热潮,加快培育信息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制定政府购买云计算服务的有关招标采购方法和支付标准,发展基于云计算的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业务。规范市场行为,营造良性竞争、诚信规范、安全可靠的市场环境。编制典型云计算服务产品、云计算解决方案推荐目录,遴选一批自主可控的关键软硬件云计算整体解决方案,给予重点推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利用,支持云计算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转化实施,对已经授权且实现产业化的云计算发明专利给予支持和激励。加强云计算技术服务及应用统计监测调查,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牵头处室:技术创新处

参与处室: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新兴产业推进处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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