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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发文日期:2016-05-31 分享到:
各市财政局、经信委,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115号),做好我省新能源汽车营销补助管理工作,省财政厅、省经信委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营销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新能源汽车营销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