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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指引 为科技创新“松绑赋能”

供稿: | 2026-05-06


      近日,宁夏科技厅、党委人才办、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以制度创新破解科研人员“不敢转、不愿转”的顾虑,为宁夏科技成果转化划定“安全区”,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加速走向“生产线”。

      《指引》以“尊重规律、鼓励创新,敢于担当、宽容失误” 为核心原则,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中尽职免责的适用范围、认定标准、工作程序等关键内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清晰的制度保障。《指引》细化11类勤勉尽职免责情形,覆盖先行先试、创业失败、市场波动、不可抗力等全流程风险场景,对依法依规履职、无谋取不正当利益、符合改革方向的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免除相关责任。同时,规范了尽职免责内部认定、异议调查、结果运用等全流程,既为科研人员创新探索 “撑腰鼓劲”,又严守合规底线。

      《指引》的出台,是宁夏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生态的重要举措,将有效打通科技成果转化“中梗阻”,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下一步,宁夏科技厅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与落地指导,让政策红利直达科研一线,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科技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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