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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供稿: | 2023-12-15

      12月14日,江苏南通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并解读了《南通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据悉,《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现场

      近年来,南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关注科技创新工作,以“科技创新提效”为主线,聚焦“科技招商突破”和“产业集群创新”两大主攻方向,大力实施科技创新“五大行动”,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实力不断取得新提升。推动出台“新科创30条”,新增科技招商、前瞻性技术专项、概念验证中心等政策亮点,全面提升政策支持力度、扶持精度、兑现速度 全年招引科创项目1428个,较去年翻一番。大力推进高企培育三年行动,1608家获高企认定,高企总量达到3622家,增幅全省第一 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突破5000家,创历史新高。2家企业入选中国独角兽企业,实现“中国榜”零的突破。

      2022年12月,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将《条例》作为2023年的立法正式项目。今年5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10月1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条例》。11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了《条例》。

      “《条例》共8章58条,基本满足了南通市科技创新促进工作的现实需求。”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钱永忠介绍,《条例》的制定是根据广泛收集的建议意见,从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技人才、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区域科技创新合作、科技创新环境和法治保障等方面,将南通市近年来科技创新工作中积累的成熟经验和有效方法提炼固化,科学设计制度,确保法规内容完整精准。

      《条例》对南通市科技创新和成果的转化作出了规定。按照从创新到转化、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从产业布局到技术创新的逻辑,合理安排法规内容和条文顺序。《条例》明确了政府在鼓励科研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研合作、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场景以及科技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具体职责。为了增强条例针对性和特色性,《条例》结合南通市实际和发展方向,对前沿领域科技创新、数字科技创新、民生科技创新、绿色技术创新等具体领域作了规定。

      “《条例》对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南通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具有重要意义。”南通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赵男男表示,《条例》搭建了科技创新主要制度架构,将有助于以制度创新保障科技创新工作,增强科技创新策源力和要素集聚竞争力,推动南通科技创新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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